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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他行为良好,谨慎小心,每次出门都要易容易装又变声,不然最后的马甲就真的保不住了。
……
疯鼠是最为得意的,拉着灰狼的胳膊激动地道:“我没骗你吧,阴间确实有只猛鬼,叫金先生,与曹大人私交甚好。和曹大人一样,都是资深吃货。没想到,这位金先生不但法力高强,还这么富有。”
半是显摆半是遗憾地叹了口气:“我与金先生一共见过两回面,我的天眼就是他给关的,说阴阳相隔,不可越界。说我一个阳人,与阴间来往密切,不会有好下场的。自从他给我关掉天眼后,我就再也没见过鬼了。但金先生却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风度翩翩,斯文帅气,英俊潇洒,学识渊博。双眸开合间,上位者的不怒而威扑面而来,令人不敢放肆。金先生笑起来,又如沐春风,宛若阳光开朗大男孩。在我和老胡面前,平易近人,丝毫没有架子。面对曹大人这位阴间著名猛鬼,却是嬉笑随意,偶尔还会毒嘴毒舌怼他,甚至还会动手打他。但曹大人从来不会还手,就算被怼,也是毫不生气。别看曹大人威风八面,嘴上永远挂着狠话。但每次金先生瞟他一眼,他便老实了。哈哈,果然是一物降一物。”
疯鼠说完,见这么多人静静地盯着自己,也不说话,不由纳闷:“你们这么看我做什么?”
法官用手枕头下巴,侧脸瞅他,若有所思:“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感觉这位金先生挺不简单的啊。”
众人纷纷点头。
“何止不简单,肯定是不简单啊。你们想啊,那位曹大人,脾气可是出名的喜怒无常,又是堂堂鬼神,法力高强,但那天在大觉寺的情形大家都看到了,显然,论武力值,金先生绝对在曹大人之上。”
众人点头,深以为然。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金衣鬼,说话的语气,挺与时俱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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