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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有精魂说起,血仙已经活了上千年。这上千年的光阴太过漫长了,在那时间的长河中,那几年的时光只不过就是沙滩上的一捻细沙。
人之所以难忘情爱,是因为一生太短暂了,只有短短数十年,最长不过百年。因此一段情爱可以在他们的人生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但那些纠结的情爱若放到一千年的漫长生命当中,想必早就消磨殆尽。
即使周云砚那些年把她忘了,在血仙的生命里,也没有泛起多大了涟漪。她一个长眠都能耗费几年的光阴,周云砚忘了她将近十年又算得了什么。
但是周云砚毕竟是不同的,他是第一个触摸了血仙,教她习字,陪她玩耍的人。因着周云砚的这份特殊,血仙才生出了执着。
精怪的债是欠不得的。
后来,血仙看多了戏剧和话本,她才明白,她与周云砚,不就是里面说的青梅竹马吗?
那就应当郎情妾意,蜜里调油。
周云砚深邃的双目望着前方的血仙,轻道:“血仙,我必好好待你。”
他第一次见血仙时,血仙便要跟他成亲,还一口一句欢喜他,周云砚曾经怀疑过,血仙究竟懂不懂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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