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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雄辩 (3 / 9)_

        何祖平的抗议得到了律师团的集体响应,一时间律师们都坐不住了,“反对”“抗议”之声频起。

        公诉方底气十足,态度强硬,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举证的相关规定,一事一证,证据可以单独出示,也可以分组出示。

        何祖平的提议被法院驳回了,还提醒他注意庭审秩序。

        按何祖平的脾气,屡次合法抗议被驳回,那就要联合其余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一起罢庭了。

        律师团沸沸扬扬不肯罢休,庭审一度难以继续。眼看休庭在即,傅云宪却仍按兵不动,只是手腕微微一抬——一个手势,君汉的律师们率先安静,别的律师也都跟着不闹了。

        此举很给公诉方面子。那个女检察官朝傅云宪投来了充满好感的一眼。

        “震星集团将募集来的公众资金,大量投入广告而非生产,既是虚假宣传,又是挥霍浪费……”

        经营时期,震星投放过广告的二十余家媒体平台被女检察官走马观花似的一一念过,傅云宪突然出声将其打断。

        “辩护人对震星集团是否在《新闻中国》与天气预报间投放广告持异义,要求公诉人出具相关证据,并要求明珠台的相关负责人到庭接受质询。”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旁听席上一片嘘声。这是蜗角之争,毫无疑问。《新闻中国》每天几亿人收看,震星投放的广告人尽皆知,与免证事实无异,即便按照程序应该出示证据,也没必要让明珠台的广告部负责人到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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